石家庄个体户常见的误区有哪些

个体户常见的错误有哪些?
那我们就来看看一些常见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的误区:
1、个体户可以“不记账”
《个体工商户开户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条规定,“从事生产经营、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,应当在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,出具账簿和凭证,依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会计核算。
2、个体户可以“不交税”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),只要是小微企业,规模纳税人,无论是个体户还是公司,每季度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的收入。收入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。
3、个体户可“免年检”
根据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第十四条“个体工商户每年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检”,第二十三条“个体工商户逾期不申请许可年检,逾期不改正的,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吊销营业执照.
4、个体户可以“不批”
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的,个体工商户和公司需要办理审批手续,并根据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,并处以罚款。处1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”个体户如有变更,需与公司一样办理变更登记。
5、个体户不会被“抽查”
很多个体户都是自给自足的自由职业者,那么工商部门是不是就不会抽查呢?这种说法是错误的,不管是个体户还是公司,都会被工商部门抽查。